六盘水市中医医院始建于1986年1月,是一所以中医为主、中西医结合的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是六盘水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六盘水市工伤保险定点医院。
医院于2023年11月底搬至双水新院区,位于六盘水市水城区双水街道金竹林社区人民路14号,占地面积141亩,业务用房46866㎡,设置400张床位,总投资约4亿元。开设急诊、内科、外科、骨伤科、妇产科、肛肠、眼科、针灸、口腔、皮肤、药剂、检验、放射、治未病(体检)科、功能科、麻醉科等临床医技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专技人员12名,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公告。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名条件、公开工作程序、公开招聘结果“三公开”制度。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编制外专技人员12名,具体招聘职位要求见附件《六盘水市中医医院招聘编制外专技人员职位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未发生过违法违纪情况,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和招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资格及业务能力;
3.有强烈的责任心,具备吃苦耐劳的精神;
4.身体健康,具有能够在医院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按2006年8月26日以前出生)28周岁及以下(按1996年8月26日及以后出生);
6.有较强的沟通、适应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岗位要求及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处罚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者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或取消录(聘)用未满5年的人员;
4.受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或受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未过处分期的(至报名日期);
5.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6.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7.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8.吸毒或有吸毒史的;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及其它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简章、资格审查、面试、实践操作、公示、体检、聘用审批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简章。根据招聘计划安排,此次公开招聘将在六盘水市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办法。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6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如招聘岗位未报满或未招聘到合适的人员,则长期有效,招满为止。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4.报名地址:六盘水市中医医院行政教学楼人事科(六盘水市水城区双水街道金竹林社区人民路14号)
5.报名要求。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六盘水市中医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专技人员报名审核表》(以下简称报名审核表),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规培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及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2张,到六盘水市中医医院行政教学楼三楼人事科进行报名审核。如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6.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现场缴纳50元报名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审查。按照报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进行下一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必须保证其材料的真实性,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四)考核方式
1.若初审通过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比例超过6:1(不含6:1),采用笔试+面试方式进行考核,综合成绩=笔试(60%)+面试(40%)。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对象为取得有效笔试成绩,并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职位招聘计划数3:1(含3:1)比例以内的人员。
2.若初审通过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比例小于6:1(含6:1)则直接进入面试。
3.招聘工作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面试为半结构化面试(专业面试)方式,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设置合格分数线为70分,按照需求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70分以下(不含70分)视为不合格,不纳入招聘范围。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体检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生参加体检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进行体检,由医院人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费用自理。体检的时间和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六)考察政审。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政审环节,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征信证明、政审证明,经审核合格者上报会议研究。
(七)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在医院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
(八)聘用。经院长办公会与党委会研究录用者,办理入职手续。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医院不予聘用,空缺职位从该职位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1)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医院报到者;
(2)试用期经考核不合格者;
(3)不完全符合招聘条件的;
(4)考生提供的报考信息和资料存在不真实、不准确等虚假情况的;
(5)在体检、政审阶段放弃报考岗位者;
(6)体检不合格者。
五、待遇保障
聘用的编外医务人员实行合同管理。劳动合同与六盘水市中医医院签订,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享受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六盘水市中医医院编外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的有关规定》执行,并按照国家规定购买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六、注意事项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六盘水市中医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专技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已签了劳动合同的,合同无效。
(二)在招聘过程中,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单位联系不上考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在招聘各环节中,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检举、举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系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行为严肃处理。
(四)在招聘过程中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讨论决定。对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五)拟聘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的人员,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六)有关招聘事项及成绩、聘用结果等,可登陆六盘水市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查询。
(七)政策咨询电话(工作时间)
0858—8233503(六盘水市中医医院人事科)
(八)监督电话(工作时间)